日本就职与社会保险
在日本留学生活结束后,80%的学生都会选择留日工作几年,那么在日本就职后关于健康保险是怎样的呢?在日中国人能否得到相应的健康,失业等保险赔付呢?
Q:工作之外受伤或生病时的医疗费是怎样支付的呢?
A:作为受伤或生病时必须要支付医疗费的保险,在日本有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
①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把在公司工作的人作为对象,而进行的保险;是劳动者和其家庭成员由于工作外的原因,受伤或生病时必须要支付的制度。
办理健康保险的手续由经营者进行。所有的法人单位,必须要参加此|项保险。同时,不满5人的个人单位,经营者在得到工作人员过半数的同意下申请,如果得到许可的话也能参加。
保险费按照被保险者的报酬而决定,由经营者和被保险者平分承担。
②国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是把个体经营业或农业等小规模单位的工作人员作为对象,而进行的保险,此保险只运用于市町村。在无法成为能参加健康保险的人时,被登记过的外国人,将成为国民健康保险的对象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此时必须要缴纳保险费等手续。但是,对于短期逗留的人员来说,国民健康保险将不被适用。
关于健康保险,请到离自己最近的社会保险事务所办理。关于国民健康保险,请到各个市町村的国民健康保险窗口咨询。
Q:如果失业了,会支付相关的雇佣保险吗?
A:所谓雇佣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失业时雇佣者必须要支付的,为了使劳动者生活稳定的同时,促进其再就业等作为目的的一种保险。原则上即使雇佣者只雇佣了1名劳动者,也必须参加雇佣保险。
有了允许工作的在留资格后工作时,不论国籍谁都可以成为拥有日本雇佣保险的人。
作为非日本国民,也可以拥有日本的雇佣保险。但是,如果在自己国内已经建立了雇佣关系,再去日本的单位工作,在雇佣关系结束或是雇佣关系结束之前就要回国是很普遍的事,这种情况下,也有即使得到了领取资格也得不到失业补偿金的情况,这类人成为不拥有日本雇佣保险资格的人。
再者,只有在雇佣保险所适用的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短期劳动者是2个月以上)的人,被雇佣之后,如果失业的话可|以得到雇佣保险的失业补偿。
详细情况,请询离自己最近的职业介绍所(公共职业安定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