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国柏林新规,一般情况下,在政府、法院、警察局等公职机构工作的公务员,不能接受与工作有关的礼物或酬劳。
德国对公务员收礼有严格而明确的规定,一般不能超过15欧元。德国首都柏林市近日通过更严格的准则,把收礼界限定在10欧元。
据《柏林日报》17日报道,柏林最近修改了公务员收受酬劳和礼品的准则。这是柏林自1990年来首次修改这项法规。根据新规,一般情况下,在政府、法院、警察局等公职机构工作的公务员,不能接受与工作有关的礼物或酬劳。
如果服务对象很想送公务员小礼物,法律也是允许的。如果属于公司“广告宣传品”,公务员可接受价值5欧元以下的物品,如圆珠笔等。如果是个人表示感谢,小礼物的价值不能超10欧元。此外,如果送花,大束是违规,小束才算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