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留学生之采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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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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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与就学生之区分在日本的短期大学 、大学、大学院、专门学校及专修学校的外国学生称之为『留学生』。
而在日本语校学习的学生称为『就学生』;留学生的居留资格为一年再继续加签,就学生则大部分 是半年的居留资格,不过依各校有所不同。就学生若滞留期间超过其期限,想继续滞留日本时,须办理『延长滞留期间』手续,此时须提出护照、外国人登记证明书、 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两份)、申请理由书、学校等的入学许可书、 滞留费用负担能力证明资料(存款余额证明书)、身分保证书等。
留学生也须每一年在到期的期限内 ,办理加签手续、提 出护照、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在学资格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