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教育制度
日本的学校教育制度为6-3-3-4制
即从6岁开始上6年小学、从12岁开始上3年初中、从15岁开始上3年高中,然后从18岁开始上4年大学。小学6年和初中3年的9年为义务教育。日本的儿童一般在进入小学前,都经过幼儿园或保育园的阶段。(上述所有的新学期均从4月开始)
幼儿园
幼儿园是就对从3岁开始的3年间或从四岁开始的两年间,进入小学之前的儿童进行学龄前教育。
入园手续
公立幼儿园
申请处:在上一年确定的月份为止,到区市町村办理申请手续(收保育费)
问讯处:
区市町村教育委员会的担当窗口
私立幼儿园
申请处:直接到各幼儿园进行申请。(收保育费)
*保育费的补助∶
提供部分保育费补助
对象:进入私立幼儿园的3至5岁儿童的监护人
问讯处:
区市町村教育委员会的担当窗口
小学和初中外国人儿童也可以进入日本的公立小学、初中学习。
入学手续
公立小学、初中
入学申请处:住处的区市町村教育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决定儿童的就学学校后,即通知其监护人。小学、初中均不收学费。但需支付午餐费等。
问讯处: 区市町村教育委员会的担当窗口
私立小学、初中
请直接到各学校问询。
高中
入学资格
年龄在15岁以上、并在国外学校或日本国内的外国人学校受过9年学校教育将要毕业或已毕业的学生。另外,在日本国内的初中就读的人可向就读的初中确认。
入学选拔
都立高中
入学考试科目:国语(日语)、数学、英语、社会、理科。
有的学校要进行面试、作文、技巧检查等。
问讯处:
希望进入的都立高中或东京都教育厅学务部高等学校教育课入学选拔股
03-5320-6745
都立国际高中(居住东京都的外国人学生为对象)
入学考试实施时间: 1月(4月入学)、7月(9月入学)
考试科目: 作文(日语或英语)、面试
问讯处:
都立国际高中
03-3468-6811
私立高中
问讯处:
东京私立中学高等学校协会
03-3263-0541
*东京都育英资金
这是对因经济原因难以就学的高中生、专科学校的学生提供育英资金贷款的制度。
问讯处:
东京都生活文化局私学部私学振兴课
03-5388-3183
*东京都私立高等学校(高中)等学费减免补助
这是为减轻在私立高中就读的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安心学习而实施的补助部分学费的制度。
问讯处:
(财)东京都私学财团
03-3262-5691(总机)
以归国、外国人儿童、学生等为对象的教育
有的学校为归国、外国人儿童、学生等,建立了特别的接收体系。
问讯处: 东京都教育厅指导部指导计划课
03-5320-6836
日本学校的教育制度分为小学六年、 中学三年、高等学校三年、大学学部四年,另外,大学院修士课程二年、博士课程五年 (等于研究所和博士班) 此外,高等学校毕业之可升入短期大学教育二年, 还有其它教育机构,包括各种专门 学院,专修学校、函授学校等等,日本的学年度与台湾不同,每年的四月开学,隔年 的三月学期结束。
高等专门学校
高等专门学校是以中学毕业生为入学对象, 以学习专业的技术为教育目的,使能具备就职能力。就学年限是五年。
高等专修学校、专门学校
专修学校分有:不拘入学者年龄或学历, 教授『一般课程』和以中学毕业生为对象,教授『高等课程』的高等专修学校以及 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 者适读的『专门课程』的专 门学校三种,以学习实际生活必备 的职业能力和教养为 目的,毕业获得专门士的学位。专门学校的就学年限视各校而异,但多为二~三年 左右。
短期大学
短期大学之就学年限为二年(或三年), 毕业即可获得准学士学位,短期大学若与四年制大学有订立协议,使短期大学毕业生 再插班攻读协议之四年 制大学之规范科目,即可 获得到学士学位。短期大学的教育方针偏 重实务技能之学习 ,其编制方式力求发挥各科别的特色,以取得各类鉴定资格为目标,报考条件以高中 毕业或同等学历为对象,就学 者多为女生。毕业后除了就职或继续 攻读部份短期大学 附设的专攻科(就学年限一年)以外,还能插班就读四年制大学之 三年级。
大学
日本的大学共分有国立、公立、 私立三种大约有五百所左右,大学的教育方针以学术研究为中心,报考资格以高中毕业生或 同等学历者为对象,大 学毕业后,即可获得学士学 位。四年制大学的就学年限为四年, 但是医学系学院与 上学部成的复合大学,以人文科学系、社会学系组成的文化综合大学或理工学系、 工学系为中心的理工 系综合大学、单 科大学三种。
大学院日本的研究所设有硕士 及博士课程,报考资格以大学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以上为对象,日本把『硕士』称为『修士』, 为二年课程, 博士课程为三年。医学和齿、兽医学没有设 立修士课程, 只有四年的博士课程, 研究所是以学术的理论及应用为中心,深入研究多项专门领域。
研修生
入学资格和在大学正规学生相同, 研修生无法获得学位,若想获取学位,须接受入学考试,变成正规学生才行。
大学附设研究所
在大学里设有研究所, 是在特定的范围内从事最高程度研究的机构,日本约有160个这种研究所。
对留学生之采纳制度
留学生与就学生之区分在日本的短期大学 、大学、大学院、专门学校及专修学校的外国学生称之为『留学生』。 而在日本语校学习的学生称为『就学 生』;留学生的居留资格为一年再继续加签,就学生则大部分 是半年的居留资格,不 过依各校有所不同。就学生若滞留期间超过其期限,想继续滞留日本时,须办理『延 长滞留期间』手续,此时须提出护照、外国人登记证明书、 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两份)、申请理由书、学校等的入学许可书、 滞留费用负担能力证明资料(存款余额证明书)、身分保证书等。留学生也须每一年在到期的期限内 ,办理加签手续、提 出护照、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在学资格证明书等。